[1]初選:由「書院台北」22個館所的營運團隊進行評選,選出10名參賽作品進入決選。評選方式:採積分制,由館所營運團隊從所有參賽作品中選出前十名,第一名獲積分10點、第二名獲積分9點……第十名獲積分1點。最後計算總積分,前10名進入決選。
[2]決選:採序位法,由台北市文化局委外館所行政輔導專案辦公室邀請三名評選委員(文學創作者、資深編輯、台北市文化局代表),經評選會議選出優等獎三名,進入決選的参賽作品均列佳作。
[1]優等獎:『書院‧台北』獎品1組(共3名),同時作品將於「書院台北臉書粉絲專頁」與部落格發表。
[2]佳作:藝文館所文創紀念品,同時作品將於「書院台北臉書粉絲專頁」與部落格發表。
決選結果將於102年1月25日公告於「書院台北臉書粉絲專頁」與部落格,並於1月31日前通知得獎者、寄送獎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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